通常认为,在怀孕的前24至27周和后20至20周进行四维超声检查。由于在此期间胎儿的四肢和主要器官已基本发育,并且羊水量较多,因此适合进行全面,准确的胎儿畸形筛查。但是,由于每个女人的身体状况不同,具体的检查时间应服从医生的建议。
厦门天伦医院专家介绍,从科学的孕检的角度来看,在整个妊娠期宜进行三次超声检查:
第一次:12-13周。早期诊断某些严重的胎儿畸形
第二次:18-24周。胎儿畸形筛查,系统全面的筛查
第三次:28周,发货前检查。用于检查延迟畸形,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等。
温馨提示:怀孕的母亲在产检方面不应粗心。影响胎儿发育的因素很多,所以要经常注意自身的身体变化,做好产检检查。祝所有怀孕的母亲都有健康聪明的婴儿!